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蘋果日報 2012.11.10【記者高子航/台北報導】
高畫質電視推陳出新,螢幕愈做愈大,但門診已收治因未保持適當觀賞距離致噁心不適案例。醫師表示,一般電視最佳觀賞距離以螢幕對角線2.5倍計算,以50吋電視為例,建議觀賞距離為3公尺,以免造成眼部疲勞與噁心。
靠太近眼脹噁心
三軍總醫院眼科部主任呂大文昨指,民眾若觀看大螢幕電視未保持合適距離,背景燈光又暗,恐使瞳孔放大、睫狀肌持續緊繃而造成噁心嘔吐症狀,曾收治有民眾看大螢幕電視後,覺得眼脹、噁心就醫,經服用止吐藥並休息才緩解;另有女子在電影院坐第一排看電影,看完狂吐送急診。
書田診所眼科醫師廖士傑說,看電視合適觀賞距離用螢幕對角線2.5倍計算,以50吋電視為例,建議觀賞距離是3公尺,60吋要3.8公尺,視角應保持電視略比視線高20度視角;看電影建議坐在中央,約螢幕對角線長度1.6倍距離。
3C產品建議觀看距離
.60吋電視:約380公分
.50吋電視:約300公分
.平板或筆電:約50~60公分
.手機:約30~40公分
資料來源:廖士傑醫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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